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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烟叶分级标准体系中类、型和组的划分

华研中商研究院观点:

主题词:烟叶


   上个世纪80年代后期到90年代初,我国在以前15级制到35级制的基础上,研究制订了《烤烟》40级烟叶国家分级标准,后来又修订为现行的42级。我国现行《烤烟》国标中有很多方面的内容都借鉴了美国烟叶分级标准。在美国烟叶分级标准体系中有“类”和“型”的划分,而我国烟叶分级标准如《烤烟》等国标中没有引入这些概念。一些专家学者曾经酝酿我国烟叶的分类和分型问题,并作过一些理论探讨[1-2 ]。但是,由于最早对美国分级标准理解不够全面,有关类和型的问题一直存在分歧,甚至对其作用和概念存在误解。本文就美国烟叶分级体系中关于类和型的划分作一详细分析介绍,为我国《烤烟》分级国标的宣惯及进一步的完善提供参考。
  1. 美国条法的编码系统。

  美国烟叶分级制度是一个比较复杂和完善的体系。各种烟叶等级标准均被归类为政策法规性文件中,并进入了条法统一编码系统。当看到美国烟叶分级标准文本时[3],例如《国家烤烟分级标准》[《Official Standard Grades for Flue-Cured Tobacco》(U.S. Types 11, 12, 13, 14, & Foreign Type 92)],其发布的文本封面上有一些引注编号“54 F.R. 7925”,或“Title 7, Chapter 1, Part 29 Issued under authority of The Tobacco Inspection Act(49 Stat. 731; 7 U.S.C. 511)”,不了解美国《联邦公报》[4] (Federal Register,简称FR,有翻译为“联邦登记”的)和《美国法典》(United States Code,简称USC)的人很难理解这些括号中的引注意思。因此要了解美国烟叶国家分级标准体系,首先要弄清美国条法编码体系以及烟叶标准在其中的编排情况。

  1.1  美国的条法发布规则。

  美国的条法制定和发布规则由法律规定。美国是一个联邦制的国家,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都有各自的立法权,所以美国的成文法可包括联邦和各州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当一部法律通过后,国会众议院就把法律的内容公布在《美国法典》上。1935年通过的《联邦登记法》授权美国国家档案馆设立一个处,即联邦登记处,专门负责出版《联邦公报》,集中公布所有联邦机构的法规条例和政务信息。后来《行政程序法》又规定,未在《联邦公报》上发布的行政法规不得生效以及法规公布30 d后才能生效[5]。

  由于美国各种法律法规繁多复杂,为便于查询,有专门的机构以多种方式将FR上发布的各种法规条例汇编成不同的专业书籍出版。例如,美国的成文法不仅按编年体的方式(即按通过的时间顺序)汇编成册,如《美国联邦法律总汇》(United States Statutes at Large),还按主题分类的方式将所有当年通过的法律分别编入法典里,如USC。因此,按主题编纂的USC方便检索现行有效的法律,而按编年体方式汇编的《美国联邦法律总汇》则方便汇集法律和检索旧的法律。而出版的《联邦行政法典》(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简称CFR)[6]是美国联邦政府执行机构和部门在FR中发表与公布的一般性和永久性规则的集成,具有普遍适用性和法律效应,因此,CFR的内容覆盖面很广泛。CFR每年全套更新一次,收录了美国联邦政府及其各行政部门和机构最新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规范。由此看出,一个法规可能编在一种书籍中,也可能同时在不同的汇编书籍中出现,而不同的汇编的编排规则也不尽一样。《联邦行政法典》与《美国法典》的编纂是一样的,均是按主题编写的,并且均编纂有烟叶分级标准。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迅速发展,美国于1996年又颁布了关于电子信息自由的修正法案,对电子信息的检索、公开等问题进行了规范。根据这个修正案,包括国家档案馆在内的各联邦机构有义务提供联机获取信息的系统,使公众能够利用电子邮件请求信息公开、公布和从因特网上检索信息。为此,联邦登记办公室随之建立和完善了自己的网站及其服务功能,并开始以印刷版和网络版两种形式发行CFR。CFR各卷资料加入政府印刷局(GPO)数据库与纸质版发行同步进行。

  《联邦行政法典》电子版(e-CFR) [7]是现行的CFR日更新版。e-CFR目前还不是CFR的官方法定版本,它是CFR材料和《联邦公报》修正案的非官方整理编纂版。

  1.2 美国烟叶标准在条法编码体系中的编排。

  美国行政法律内容庞杂,汇编的类型也多,但掌握了其编纂发行规律,查询起来也不难。现以烟叶标准在《联邦行政法典》[6-7]中的编纂编码方式为例说明之。

  CFR按原文“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直译应为“联邦行政法规编码”。它实际上是把美国联邦政府的各种行政规范按统一的编码方式规范起来,编纂汇总发行,便于查询,同时也便于电子信息入库和检索。

  CFR的内容结构是按照联邦机构的设置和管理内容分类编码编排的,现有200多册(或卷)。美国没有单独的技术法规体系,技术法规按照主管机构权限划分,分别收录在CFR的不同篇中。

  CFR共50篇(title),并有子篇(subtitle),分别代表联邦法规的各个部门领域。每篇中有若干章(chapter),各章通常以法规颁发机构的名称为标题,有的章还分为子章(subchapter)。每个篇目的几个章目可能组合成一卷(volume)或者一章分几卷发行。卷的编号按每一篇目重新编排次序。每一章中包含特定的法规领域的若干节(part),有的节由于内容多,又分为子节(subpart)。每一节由包含具体法规的若干部分或小节(section)组成,每一节分为许多条款(§)进行描述。由此可见,CFR的结构层次由篇、子篇、章、子章、节、子节或小节、条组成。

  CFR的这50个篇目或主题分类并不完全等同于USC的50个篇目,但二者在很多篇目的名称上是完全一致的,并且题注、编号、索引、指引等做法也是一样的。CFR的篇目分类按前后顺序排列分别是:总则、授予与协定、总统、会计、行政人事、国内安全、农业、移民与国籍、动物与动物产品,等等。

  按2008年4月最新发布的e-CFR版[7],美国烟叶分级标准归为CFR的第7篇“农业”类的B子篇“农业部行政法规”,编排在第2卷的第I章第A子章“商品标准和标准容器法规”中。农业篇共15卷,42章,4299节,有两个子篇A和B。第I章的题目为“农产品销售局:标准,检验和销售”。该章有三个子章(A、B、C),分两个节区段(27-52、53-209,分别编在两卷中,即第2卷和第3卷)。“烟草检验”(Tobacco Inspection)属第29节,而“烟叶原料和标准”(Tobacco Stocks and Standards)属第30节,其目录下有61条 (§30.1-§30.61)。这61条又分三部分(小节),其中第一部分(§30.1-§30.44)为烟叶分级标准,包括等级的类、型和组划分以及有关术语描述。而烤烟的型和组位于第30节的30.36条。美国烟叶分级标准的编纂归类格式摘要于表1、表2中。

  综上所述,在美国农业部网站上检索到的美国烤烟分级标准文本 (1989版) [3]封面上的引注“54 F.R. 7925”的意思是《联邦公报》第54篇,第7925节。“Title 7, Chapter 1, Part 29 Issued under authority of The Tobacco Inspection Act(49 Stat. 731; 7 U.S.C. 511)”的意思是《烟草检验法》(《法律总汇》第49篇,第731节;《美国法典》第7篇,第511节)授权发布的第7篇,第1章,第29节。

  2  美国烟叶分级标准体系中类、型和组的划分

  美国生产的烟草类型较多。不同的品种、土壤和气候条件以及不同的栽培、采收和调制方法生产和调制出的烟叶有不同的外观特征和内在质量。为便于区分和使用,根据一定的原则把来源不同的烟叶进行了类和型的划分。同时为了便于分级,又把同一型的烟叶按部位、身份和主要用途等划分成不同的组[2, 8]。据此,美国制定了一整套的烟叶分级制度,并随着生产发展和科学的进步,不断地修订、完善和提高,形成了一个较为科学、合理的烟叶分级体系。

  烟叶的“类”和“型”均用阿拉伯数字代码表示。第一位数代表“类”,第二位数代表“型”,有时会在第二位数后面加上小写字母a、b、…,.以示同型内再区分为亚型,如烤烟11型又分为11a、11b两个亚型。美国烟叶类和型表示方法用的是编码体系,与几十几的自然数要区分开来,例如,11型不读十一型,而读1、1型。

  据最新公布的资料显示[7],目前美国官方把烟叶总共分有9类36型,其中本国烟叶共分7类26型,国外产烟叶分2类10型。这与以前不同时期公布的资料有所不同[8-9],实际上曾经分过的型多于36个,只是有的型现在不用了。

  2.1  美国对烟叶类的划分

  烟草品种、土壤和气候条件以及栽培、采收和调制方法的差异会导致不同类型烟草生产出的烟叶特征特性有明显的区别。美国对烟叶类的划分主要是根据这些差别进行的。

  烟叶类的划分如下(CRF第7篇第2卷第I章第30节第30.31条):

  第1类,烤烟类型(或火管烤制烟类型);
 
  第2类,明火烤烟类型(或明火烤制烟类型);

  第3类,晾烟类型(或晾制烟类型);
  第4类,雪茄芯烟类型;

  第5类,雪茄内包皮烟类型;

  第6类,雪茄外包皮烟类型;

  第7类,国内产零星烟类型;

  第8类,国外产雪茄烟类型;

  第9类,国外产非雪茄烟类型。

  这些类中,第3类包括除雪茄烟叶之外的所有晾制烟叶,该类又细分为下列两个子类:第3a类,浅色晾烟,包括第31型和32型;第3b类,深色晾烟,包括第35、36和37型。

  由此看出,美国对烟叶类的划分实际上是根据调制方法、主要用途、国内或国外产等几个方面进行的。类的划分不考虑自然生态条件、土壤条件、地理区域、品种和栽培措施。这9类烟叶产地分布见表3:

  2.2  美国对烟叶型的划分

  分型是对同一个类的烟叶再区分。美国对烟叶的分型基本上是对于同一个类的烟叶根据生态条件、自然种植区域或地理位置进行划分的。同一型烟叶具有某些共同特征。具有相同的特征、相应的品质、颜色、叶长的烟叶作为一个型来处理。通俗地讲,把某地区或几个地区的同一类的烟叶归为一个型,如某河流域,或某山区,或某平原,或某气候生态区,如果生产出的烟叶具有相似的外观和内在质量以及相近的香吃味风格就归为一个型,以区别于其他地区的烟叶。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某烟叶产区,给它按一定的科学命名方式用代号或代码另起一个名称,用“??型”来表示。虽然不同“型”的烟叶有不同的质量或风格,但划分的“型”主要代表地理位置,即表示哪里产的烟叶,而质量风格只是特定的地理位置及其生态条件生产的产品的特性体现,分型时并不考虑或不表现出烟叶的物理特征和内在质量。值得注意的是,并不是一个地区或产区就生产一个“型”的烟叶,可能会生产几个“型”的烟叶,只是不同的型属于不同的类而已,例如,某地同时可以种植烤烟、晾晒烟和白肋烟等。

  烟叶各类的分型数量有所不同。第1类烤烟分了4个型,其中有2个亚型,第8类国外产雪茄烟也分4个型,第6、7类雪茄外包皮和国内零星烟各分2个型,第2类明火烤烟分3个型,而第3、4、5类晾烟、雪茄芯烟、雪茄内包皮各分5个型,第9类非雪茄烟型的国外产烟叶分7个型。美国各类烟叶的分型及其产区地理位置列于表3。关于这些型有几点值得说明:

  (1) 从31型白肋烟中又单独分出了一个31-V型。31-V型其烟叶在外观品质、颜色、身份和长度等方面都与31型白肋烟的规定一样,二者的区别仅在于前者烟碱含量低,烟叶调制后其烟碱含量不超过烘干重百分之一的十分之八(1%的8/10)[6-7]。根据2002年12月10日《联邦公报》(编号:Vol.67,No.237,第75844页)公布的农业部农产品销售局通告精神[10],该型烟叶控制相当严格,种植、贮存、销售必须受农业部烟叶处主管的控制和批准,种子生产也受限制。实际上31-V型指的是转基因低烟碱白肋烟品种。

  (2) 73型是指未归类的所有其他美国烟叶。包括第1类中虽然属于烤烟型但烟碱含量不超过烘干重的百分之一的十分之八(8/10 of 1%)的烟叶(即转基因低烟碱品种);也包括俄亥俄烤烟和明火烤烟(称之为“俄亥俄东部烟”),上马里兰乡村烟、加利福尼亚烟、土耳其烟、弗吉尼亚独杈烟这些零星类型烟叶,以及美国占领岛屿生产的未归类的烟叶。

  (3) 第8类国外产雪茄烟叶的分型是根据雪茄烟卷制当中烟叶的用途进行划分的,不考虑物理特征特性。而第9类非雪茄烟的国外产烟叶的分型是根据主要用途、调制方法,或者二者兼之划分的,也不考虑物理特征特性。

  (4) 在较早期的分型中[8],曾划分有24型(亨德森北部抽梗明火烤烟,产于肯塔基州的韦伯斯特等几个县)、56型(乔治亚和佛罗里达无遮阴栽培烟,产于乔治亚州西南部及佛罗里达州北部中间地区) [8]、71型(俄亥俄东部出口烟,1840-1880年期间曾在俄亥俄东南部有过辉煌种植[11]),现在这几个型已不再种植或很少了,在最新公布的资料中已不再出现[7]。第8类国外产烟叶也曾按产烟国家划分过型[9]。现在的46型(波多黎各芯烟)以前曾是45型[8]。

  (5) 从表3中看出,有的类中型的编码是不连续的。编码空缺是为了今后补充和完善分型体系而预留的,有的空缺是原来的型现在不用了。美国烟叶类和型的编码体系是一个开放性的,有动态性但相对较稳定。

  2.3  美国对烟叶的分组和代码

  分组是对同一型的烟叶再区分。同一型的烟叶按烟叶的综合品质,包括破损百分率及其他因素,把一些密切相关的等级分成不同的组别。决定组别的因素如部位、身份、完好性等也主要决定着某种用途烟叶的使用性和可用性。一个组可由许多等级组成,有时一个组就一个等级。美国对烟叶的分组情况列入表3最后一列,有以下特点:

  (1) 不同型的组数量是不一样的。根据部位、品质和主要用途,有的型分组较多,如11、12、13、14型烤烟有8个组,有的型分组较少,如42、43、44型雪茄芯烟只有2个组。

  (2) 有的型没有分组。如第8类和第9类各型还未建立组,这是由于这些型烟叶还未建立相应的分级标准。有的型虽然没有建立自己的组,但其有相应的其他型的组可借用,如31-V型,可参用21型的分组代码,93型可参用11型的分组代码。

  (3) 同一类烟叶的不同型有的使用同一套分组,有的使用不同套的分组。例如烤烟类的4个型和2个亚型均使用一套分组,而第3类的晾制烟31型用一套分组代码,32型使用另一套代码,35、36、37型则共用一套分组代码。

  (4) 不同类和型中各组所用的代码不完全一致。有的相同,有的不同,但所有代码都是英文字母表示。

  3  美国烟叶官方分级标准与型的对应关系

  美国烟叶不但类多、型多,而且制定的标准也多。美国目前公布的官方标准有13个[3]。除此之外,各大烟草企业或公司都有自己的分级标准或采购烟叶分级标准,加起来标准更多,在此不作讨论。表4列出了美国所有官方烟叶分级标准与型的对应关系。表4有以下特点:

  (1) 不同标准对应的型数量不一。《国家烤烟分级标准》适合于第1类烤烟的所有型,包括国外产烤烟,共对应5个型。《马里兰阔叶分级标准》仅适用于32型,它是针对马里兰阔叶品种而制定的。

  (2) 不同类的烟叶制订的标准数量不同。由于同一类的烟叶种植区域和生态条件不同,生产的烟叶质量差异很大,品种、采收和调制方式不同,并且有时用途也不一样,因此不同类的烟叶需要不同的分级标准。例如第1类烤烟就一套标准,而第2类晾晒烟就有3套标准:《国家白肋烟分级标准》(适用于国产32型和国外产93型白肋烟),《国家马里兰阔叶分级标准》(适用于32型马里兰烟叶和国外产94型),《国家深色晾烟分级标准》(适用于国产35、36、37和国外产95型晾烟或晒烟)。

  (3) 一些型还未制订标准。目前美国国产烟叶24、33、45、56、72、73型,国外产烟叶81、82、83、89、91、99型均还没有制定相应的官方分级标准。


  4  小  结

  (1) 美国烟叶分级标准按出版编排方式被编纂在美国条法体系中,主要是为了检索查询方便而进行编码的。

  (2) 美国烟叶分级标准是按类、型、组、等级的原理进行制订的。类主要是按调制方式、用途进行划分的,型主要是根据自然生态条件以及地理位置或品种种植区域划分的,而组是根据烟叶的部位、身份、主要用途或完好性划分的。分类、分型和分组是进一步分级的基础。

  (3) 美国对烟叶分型的目的是把不同自然生态条件或区域或不同品种生产的烟叶区分开来,便于采购和使用。提起某个型,就知道是哪里产的烟叶,什么品种,什么风格,什么吃味或香型,适合做什么产品。其编码是为了信息管理方便。

  (4) 美国烟叶分级制度比较完善、科学,是一个完整的体系,被做为许多国家制定分级标准的思想基础。我国烟叶分级标准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而是就某类烟叶单独制订国家分级标准,以应对国家收购和销售烟叶的急需,缺乏统一、系统的研究和规范。有关类和型的探讨也仅是基于传统习惯和很久以前的全国烟草种植区划资料[1,2],还需要更多的、系统的科学论证,以形成统一的标准。目前制订的《烤烟》、《白肋烟》、《香料烟》等几个国家标准实际上满足不了我国地域广阔、生态条件复杂、烟叶类型多的应用以及不同卷烟企业卷烟配方的采购需要。因此,烟叶分类和分型对国家烟叶分级标准的体系建设和完善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提高我国烟叶分级标准技术水平的努力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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